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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报考点2024年研考考前提示公告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12月23-25日举行。为做好本次研考初试相关工作,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中国农业科学院1176报考点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熟知以下事项

一、考前准备

1.认真阅读遵守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各项规定和要求

2.打印准考证

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均可。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书写。

3.考试当天核验材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②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黑白打印或彩色打印均可,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后请妥善保存。

二、考场分布及交通信息

中国农业科学院考点(代码1176)考场位于中国农业科学院内研究生院教学楼(农科大道38号)。

步行考生可从西门南门东门进入院区考生可从南门东门驶入由于场地有限,研究生院不提供考生停车位

三、入场流程及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通过安全检查方可进入封闭管理区域参加考试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携带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1.入场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现场提示引导在我院教学楼风雨操场规定区域完成物品存放指定通道有序排队,进行“人脸识别”;配合监考员核对考生本人、《准考证》以及居民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2.入场安检

考生须通过“智能安检门”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教学楼考试参加考试,入场时只准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对于发现携带疑似物品、提示异常等情况的考生,应在安置相应物品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确认无误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场。

如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请务必在2023年12月20日17:00前将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文件名称必须为姓名+1176开头的9位报名号)及个人相关情况说明发送至我院研招办邮箱:yzb@caas.cn。

因物品存放、安检门安检均需一定时间,请考生合理规划行程。建议提前到达考点。

3.进入研究生院教学楼(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试参加当科考试

4.进入考场

考生须主动配合所在考场监考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只允许带一张进入,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必备文具(文具袋须透明)。考试时需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统考科目中,315化学(农)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计算器不能具有字典存储及编程功能)。其他统考科目不使用计算器。自命题在除《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栏中注明可使用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外,其他自命题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否则按违规处理。

考生入场后将不允许再出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物品存放领取本人物品后尽快离开考试区域

四、考生休息地点

本考点为考生开放考试楼东侧资源区划所会议室供考生中午休息使用会议室空间有限,考生考试当天出示准考证方可进入。

考试楼一层阶梯教供考生进入考试临时休息使用

此外,中国农业科学院院内及周边有便利店、餐馆等可供考生自行选择。

五、物品说明

场考试前,考生需到物品存放处的对应考场存放区域领取标签(2张),其中一张粘贴至考生需存放的物品明显处,交由工作人员存放另一张考生本人留存,请务必仔细保存,不要丢失。考试结束后,考生凭标签领取本人物品,领取时将回收标签。

考生只准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只允许带一张进入,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考试必备文具(文具袋须透明)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不得携带我院考点不予存放考生与考试无关的或未经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使用的贵重物品、易碎物品。如有携带,考生自行处理,如因此影响考生入场,责任自负。

如无特殊情况,每名考生每场考试只能存取建议把需要寄存的物品提前装好书包考试需要的物品提前取出,避免入场现场找东西,浪费时间考生可以另行打印准考证本人寄存领取的标签丢失,可以凭借材料匹配验证特别注意手机电子设备关闭后包括取消闹铃等提醒服务进行存放

其他注意事项

1.近期天气较为寒冷,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做好防寒保暖、安全出行

2.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涉考违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北京教育考试院举报举报电话010-82837135

3.有关考试的未尽事宜请及时关注查看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我院官网

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162692


祝考试顺利!

1.考场规则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教育法节选

4.刑法修正案九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