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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硕士生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现将近期办理录取手续(含统考生和推免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届考生

1.往届生先发放调档函,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北京地区考生(网报所填本人通讯地址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下同)请于2016525-268:30-11:3013: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办公楼423室,下同)。

3.外地考生(网报所填本人通讯地址为外埠的考生,下同)调档函将于20165月下旬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请尽快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应在615前办理完调档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我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寄发。

二、应届考生

1.应届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2.北京地区考生请于201666-78:30-11:3013: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

3.外地考生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于20166月上旬通过邮局EMS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注意查收。

4.请考生积极与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争取早日办理好调档手续,以免影响入学报到。

三、定向(含少数民族计划)考生

1.定向考生先发放定向协议书(北京地区考生请于2016525-26自取,外地考生20165月下旬将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返回后方可发放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2.在职考生不发调档函,返回定向协议后直接发放录取通知书。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收到定向协议(一式四份)后,请尽快与所在省教育厅联系,并将盖章后的协议书(2份)寄回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未达到报考专业国家一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生,将在中央民族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培训,请关注培训学校入学报到有关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或定向协议书的考生,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人事档案一律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邮编:100081,联系人:张老师。人事档案请不要寄到研究所,并严格按上述地址填写,否则因接收地址不详造成邮件退回或误投,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往届生档案查询电话:010-82109680。应届生档案无需查询,开学报到时如有档案未到者将一并告知。

3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党员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台头(第一行)写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兽医学院新生写“中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委”);具体去向(第四行第二条横线)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新生写“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4关于户口迁移:考生届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自愿迁出本人户口。迁移地址一律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已在北京市正式落户的新生(学校集体户口者除外)不迁户口。

5.请考生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认真填写《2016年新生政审表》(见附件),并与人事档案一并回寄我院。

6.入学报到有关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as.net.cn)。咨询电话:010-6216269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6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