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信息

(自取时间变更)关于2015年硕士生办理录取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完毕,现将近期办理录取手续(含统考生和推免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往届考生

1.往届生先发放调档函,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北京考生(网报所填本人通讯地址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下同)请于201569-10(工作日8:30-11:30,13: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办公楼425室,下同)。

3.外地考生(网报所填本人通讯地址为外埠的考生,下同)调档函将于20156月初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请尽快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应在75日前办理完调档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我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寄发。

二、应届考生

1.应届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2.北京考生请于201569-10(工作日8:30-11:30,13: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

3.外地考生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6月初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积极与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争取早日办理好调档手续,以免影响入学报到。

三、注意事项

1.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的往届考生,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我院人事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邮编:100081,联系人:张老师。人事档案请不要寄到研究所,并严格按上述地址填写,否则因接收地址不详造成邮件退回或误投,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往届生档案查询电话:010-82109680。应届生档案无需查询,开学报到时如有档案未到者将一并告知。

3.关于党组织关系转移:党员新生的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台头(第一行)写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具体去向(第四行第二条横线)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请不要转到或写到研究所。

4.关于户口迁移:届时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自愿迁出本人户口。迁移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已在北京市正式落户的新生(学校集体户口者除外)不迁户口。

5.请考生及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认真填写《2015年新生政审表》(见附件,该表将随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并按要求及时回寄我院。

6.开学报到有关事宜将近期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as.net.cn)公布,请及时关注。

7.咨询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