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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研究所招收2016年硕士调剂生及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通知

为推动我院棉花所“世界一流”棉花科研院所建设,加强研究生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2016年棉花研究所将大幅增加研究生招生规模,全面加强与新疆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沈阳农业大学等在研究生培养和科研项目等领域合作。现将棉花研究所2016年招收硕士调剂生及联合培养生具体安排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原则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到棉花所与河北农业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16年国家A类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到棉花所与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应达到2016年国家B类分数线要求。

(二)学科门类要求

1.学术型硕士:不跨学科门类,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

2.专业学位硕士:不跨专业学位类别,且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领域)之间调剂,允许报考学术型硕士专业考生调入相应专业学位。

(三)原则上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培养方式

(一)棉花所培养

1.由中国农科院棉花研究所统一录取的考生,学籍、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注册和颁发;

2.学员第一学年在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北京)完成基础课,第二、三学年在棉花所完成学位论文。

3.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标准:课程学习期间(北京)标准为1500元/月人.月;回所完成论文期间1800元/月;并同等享受我所科技奖励及其他补贴待遇。

(二)与其他农业高校联合培养

1.棉花研究所与新疆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及沈阳农业大学开展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考生可同时享受中国农科院棉花所及联合培养院校的教育资源;录取考生的学籍、学位证和毕业证均由联合培养的院校注册和颁发。

2.学员第一学年课程学习在联合培养院校(新疆农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或沈阳农业大学)完成,第二、三学年在棉花所完成学位论文。

3.研究生助学金可同时享受我所和联合培养院校补贴待遇。课程学习阶段按在校标准执行,论文阶段同时享受培养院校和我所补贴标准(学校补贴+1000元/月),并同等享受我所科技奖励及其他补贴待遇

欢迎广大学生踊跃报名!

 

联系人:中国农科院棉花所科技处 王晨;

电话:0372-2562208;

邮箱:wangchencaa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