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时间
| (星期六) | (星期日) |
上午 8:30-11:30 | 外国语 | 专业课 |
下午 2:00- 5:00 | 专业基础课 | 自然辩证法 (同等学力人员加试) |
二、考场安排
考 场 | 涉 及 专 业 |
第一考场(教学楼1层一教) |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 |
第二考场(教学楼2层二会议室) | 生化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农业水土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第三考场(教学楼2层217) |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 |
第四考场(教学楼2层四教) | 作物遗传育种、作物种质资源学、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 |
第五考场(教学楼3层七教) | 农产品质量与食物安全、作物生态学 |
第六考场(教学楼3层九教) | 作物生态学、作物信息科学、作物气象学、药用植物资源学、果树学、蔬菜学 |
第七考场(教学楼3层十二教) | 蔬菜学、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农业水资源利用 |
第八考场(教学楼3层十四教) | 农业水资源利用、农业区域发展、农业遥感、草地资源利用与保护 |
第九考场(教学楼4层十五教) | 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第十考场(教学楼4层408)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杂草科学、生物安全、农业微生物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
第十一考场(教学楼5层十六教) |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
第十二考场(教学楼5层多功能厅) | 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草业科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动物信息科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兽药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农产品贸易、农业技术经济、农业信息管理、农业经营管理 |
第十三考场(办公楼2层第三会议室) | 农业经济管理 |
有关各考场的详细安排请考生查阅附件。
三、自然辩证法考试安排
凡参加自然辩证法考试的考生,请于
四、考场要求
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考场规则》,考生进入考场后,只允许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用品(如铅笔、橡皮等),不允许带草稿纸,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入考场。
五、午间休息安排
为了便于考生午间休息,我院特开放教学楼部分教室作为考生午间休息室,并备有饮用水。考生进考场前,必须将非考试用品存放上述休息室。
六、就餐安排
考生考试期间可到我院学生餐厅就餐。餐厅地点:研究生院办公楼地下一层。
七、复试时间
考试成绩和复试分数线将在4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下旬或五月上中旬,具体复试时间由各研究所通知考生。
研究院招生就业处
2009日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