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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北京报考点硕士生报名补交报考费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2009年硕士生网上报名有关要求,凡选择在北京报名点报考我院的考生均应于1031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但为了弥补网络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未能成功支付报考费的不足,已经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但未交费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期间现场补交报考费。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08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