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硕士招生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成立于1957年,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级科研机构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先行院所之一。

我院拥有一流的学科体系,现有10个A类学科,其中5个A+学科(作物学、园艺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3个A学科(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硕士专业学位),2个A-学科(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根据科睿唯安最新数据,我院有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万分之一(农业科学、植物与动物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千分之一,1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百分之一。与国内高校相比,前万分之一、千分之一学科数居农业院校并列首位,前百分之一学科数居农业院校首位。拥有我国农业领域一流的师资队伍,现有国家高层次人才2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9人。拥有全球一流的科研平台,包括全国农业领域最早建设的2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18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等550多个国家级、省部级和院级重大科研平台和实践基地。科技成果产出丰硕,“十四五”期间,获9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在全球顶尖期刊《NATURE》《SCIENCE》《CELL》主刊发表论文45篇,围绕国家农业发展重大需求,育成新品种近1000个。人才培养质量社会认可度高。截至2026年9月,累计授予学位25877人(博士学位5678人、硕士学位20199人),12位校友成为两院院士,13位校友走上省部级领导岗位,1位校友现任联合国粮农组织总干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7年我院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87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约623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约1231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6人,以上拟招生数包含推免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32人。各培养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能根据推免生接收和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实际招生数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

招生学科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学习方式、学制与就业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按有关规定可提前1年毕业,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可延期1年毕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最长可延期2年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期课程学习时间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同,根据自身实际可分多个学期完成课程学习。论文研究阶段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具体政策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附件2)。

硕士研究生在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标准后,获得相应毕业证书(注明学习方式)和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实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申请条件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管理办法》。

(二)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报考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以上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含)以上文章;③报考专业(领域)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 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 报考少民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少民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我院各专业学位接收报考少民计划。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原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少民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

6. 2027年我院暂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符合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初试加分政策的,按有关要求提交相应材料并审核通过后,执行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程序

(一)推荐免试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院(各培养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否则其推免录取资格无效。

(二)全国统考

1. 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报名并缴费,逾期不得补办。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 网上报名有关要求

从2027年研考起,研招网推进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报名照片,在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详见所选报考点及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报名公告)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这四项关键信息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得更改。如填报信息确有错误,须在报名期间取消报名后重新填报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或重新填报网上报名信息。

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请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以通知为准)。

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和我院沟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报考点选择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4. 材料提交与审核

考生在报名期间须按照所选择报考点材料清单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在报考点审核期间密切关注报考点相关信息。对于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须按照报考点审核要求按时提交补充材料。

5. 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及方式

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20日(图书情报专业学位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试方式为笔试。

(二)初试地点

请考生关注报考点考试安排有关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四)成绩查询

考生初试成绩查询时间、查询方式等以我院网站公告为准。

六、复试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研究生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培养单位分别组织进行,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通过本单位网站公布。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3。

(一)复试分数线

进入我院各培养单位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国家分数线要求,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办学定位、人才选拔要求以及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一区国家分数线的复试分数线(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2027年我院少民计划也将设置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复试分数线。

(二)资格审核

复试期间各培养单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阶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我院在图书情报专业学位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由报考培养单位规定。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比例及权重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培养单位根据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合格标准为60分(百分制),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七、调剂

我院接收符合教育部规定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调剂。报我院调剂考生(含院内调剂)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具体工作以当年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八、录取

我院对于通过初试、复试等环节的考生,在综合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基础上,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决定拟录取名单,并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导师。

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正式录取前与我院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非定向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院不承担责任。

我院将在正式录取前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录取检查,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将不予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须携带规定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入学时间以报到须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各培养单位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人/年。

我院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硕士生不少于10000元/人/年)、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导师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勤学励志”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及培养单位提供的奖助津贴等,具体信息可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和相关培养单位网站查询。

十一、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院录取的兽医类(含兽医学学术学位、兽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我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入学报到、住宿并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我院京外培养单位录取的生物学学科(包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专业)、作物遗传育种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到我院深圳研究生院(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入学报到、住宿并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海南专项研究生到海南省三亚市“中国农业科学院国家南繁研究院”入学报到、住宿并进行课程学习和科研实践,培养全环节原则上在海南省完成。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以下简称“联合研究生院”)专项研究生到河南省郑州市联合研究生院校区入学报到、住宿并完成第一学年课程学习。

由于发展规划、培养单位调整等原因,部分学科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我院不统一安排住宿。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三、其他

(一)关于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考生可咨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有关培养单位,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二)我院不参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出售历年真题、考研复习资料或参考书目。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可查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gs.caas.cn。

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62162692,82106766;电子邮箱:yzb@caas.cn;招生微信公众号:yzb_caas(中国农科院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