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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大学生就业,多地出台优惠措施

发布时间2014/7/15

近日,记者从人力资源、教育等部门获悉,为了促进大学毕业生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就业,不少地方出台了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发布,正式启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岗位就业试点工作。


  据了解,湖南省对高校毕业生到本省武陵山、罗霄山连片特困地区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免予职称外语考试或给予外语成绩降低10分的照顾。


  市级以下机关招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空岗补员时,安排不低于15%比例定向招录(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天津市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在校生自主创业的,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高级人才服务处处长白毅对记者说:“我们把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纳入重点人才服务范围,为其提供优质服务,解除后顾之忧。”


  除学历、职称等背景外,是否具有独立研发能力成为企业引进人才的首要参考标准。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局长陈相元说,高级人才对企业的意义重大,现在企业更需要那些有独立研发项目和技术的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