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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工作安排,2023年度国家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此项仅限2023届应届硕士毕业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它具体要求。

注: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方式和受理时间

1.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项目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时间

安排

负责部门/人

3月1日前

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进行对外联系 ,取得正式外方邀请信并按所里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人

 3月5日前

成绩单办理:yixuhong@caas.cn

电话:010-82109679

培养处

易老师

   3月5日前

在读证明办理: liuwen@caas.cn

电话:010-82107145

工作处

刘老师

     3月15日前

统一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3月15-20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复合后向国合局报送最终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工作处

3月20–24

经院属各单位推荐和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

4-5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基金委

6-7月份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录取人员

7月份

对外联系确认、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录取人员


(2)申请人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人

5月1日前

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进行对外联系 ,取得正式外方邀请信并按所里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人

5月1日前

成绩单办理

邮箱:yixuhong@caas.cn

电话:010-82109679

研究生院培养处

易老师

5月1日前

在读证明办理

邮箱:liuwen@caas.cn

电话:010-82107145

研究生院工作处

刘老师

5月10日前

统一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5月10-14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出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并在院内公示拟推荐名单。

研究生院工作处

5月15–20

经院属各单位推荐和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

6月份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基金委

7月份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和录取材料;对外联系确认、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录取人员

四、研究生院相关要求

请拟申报同学及时关注基金委网站-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进行申报准备。同时,可自行加入研究生院“CAAS2023年公派研究生项目”QQ群(497906725)。

请同学们详细阅读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之“管理条例”中的《在校研究生出国(境)管理办法》中的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人员的管理”相关事宜。

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臧延芬 夏晨

咨询电话:010-82109680 010-82106615

附件:

1.《202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

2.《中国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申请表》

3. 《中国农业科学院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

4.《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