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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夏季毕业生派遣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重点问题解答

各2024届夏季毕业生同学:

我院拟于2024年7月初进行毕业生派遣工作,现将派遣所需材料、流程及注意事项向各位同学介绍如下:

一、请全体非定向毕业生在线登记毕业去向,填写地址如下:https://www.wjx.cn/vm/t63t8GH.aspx

为切实做好就业报到证取消后有关衔接工作,保障我院毕业生在毕业时能顺利完成档案派遣和户口迁移,请各位毕业生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准确填写毕业去向!

二、纸质材料提交说明:

1、在京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由单位承诺解决户口者需要在6月14日前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填写完整并带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三方就业协议,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或者“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但未拿到进京接收函的同学可先提交就业协议,待取得接收函后再提交招生就业处申请派遣。

2、在京外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并由单位承诺解决户口者需要在6月14日前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填写完整并带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三方就业协议。

注:三方就业协议必须填写完整,尤其是档案转寄和户口迁移地址须跟用人单位确认, 户口不在校可以不填写

3、已确定就业单位但单位不能解决户口者:需要在6月14日前向招生就业处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复印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劳动合同右上角标注:姓名、学号、手机号、生源地(区县级)、单位联系人姓名和单位联系人电话)。

到非公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材料并提供人事档案转移相关信息。户籍可以迁往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以迁往就业创业地(超大城市按现有规定执行)。

4、暂未确定去向者:凡在6月14日前尚未确定毕业去向的同学,在线登记毕业去向时,可提交回生源地申请。毕业时档案和户口发回生源地继续求职。

5、考博、博士后入站及出国:考博已录取(含博士后)的毕业生,应在6月14日前持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博士后为进站备案证明)到招生就业处备案。如录取学校未能在6月14日前发放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文件,毕业生也可及时将录取院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打印下来提交招生就业处,待取得正式录取材料后再申请派遣。注:本院硕士考取本院博士的毕业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不包含本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中,材料右上角标注:姓名、学号、手机号、生源地(区县级)。

已确定毕业去向为出国(境)的毕业生,需到招生就业处递交国外高校邀请函复印件(材料右上角标注:姓名、学号、手机号、生源地(区县级)、留学院校中文名称、留学院校外文名称、留学国家/地区、留学专业中文名称、留学专业外文名称和留学学历)。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包含非公派的本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出国工作、探亲的毕业生其户口和档案应回生源地。公派出国的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户口和档案转回生源地,之后以留学归国人员身份求职。

6、延期派遣:6月14日前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延期派遣,填写本人签字的《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申请表》(附件1),暂缓办理离校手续,最长可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24年10月18日,在此期间毕业生可继续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约并在非节假日回学校申请毕业派遣(派遣办理周期为十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待通知)。

申请延期派遣之后,鉴于部分用人单位存在无法在10月18日前申请到户口指标的情况,毕业生可以在2024年10月18日前向招生就业处递交新的盖有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延期派遣申请》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24届毕业生延期派遣申请表》(附件2,如单位官网已公示录用名单等,可以不加盖公章),暂缓办理离校手续,最长可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26年5月30日,在此期间,可在非节假日回学校申请毕业派遣(派遣办理周期为十个工作日,寒暑假期间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待通知)。

注意事项:

计划毕业后继续参加下一年博士考试的同学请勿申请延期派遣,建议及时将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地,以免耽误博士考试报名

②没有提交就业材料或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和户口将按照入学时生源地信息集中派遣回生源地。请在

③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户口暂时冻结并保存在研究生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借,不能办理结婚、生育、保险、出国等手续,如急需使用,则先进行就业派遣或回生源地后方可办理。

④若申请延期派遣但在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毕业去向,学校将统一将档案和户口转回生源地,请注意及时联系招生就业处办理离校。

注:上述材料请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24办公室),或通过顺丰快递将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24办公室 (010-82106614、010-82106483)。未按要求登记毕业去向、提交就业材料和申请延期派遣的同学,无法办理派遣手续。请同学们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相应材料!

三、常见问题解答、最新就业政策、支援西部等相关问题具体解释及说明详见附件3。

以上规定和要求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最新政策,适时做出调整。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