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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鼓励和支持我院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赴国(境)外开展国际交流,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发展基金会设立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助学金”。为做好该助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国际交流助学金资助学生赴国(境)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短期出国访学、基于双边合作协议/项目的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学生出国学习。资助对象为我院中国籍在读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及额度

国际交流助学金实行定额资助,一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民币20000元/人/次,二等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人/次。一等助学金和二等助学金资助人数根据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发展基金会项目预算及本年度学生申请情况确定。资助费用直接汇入受资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行为规范,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所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身心健康,生活俭朴;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已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或科研潜力突出;

4.外语水平良好,达到具体国际交流项目所要求的外语水平要求,具备有效外语成绩证明,或者通过外方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外语水平考核;

5.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

6.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当年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的学生;

(2)已获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奖学金资助的学生;

(3)当年正在境外学习交流或合作研究的学生。

四、申报材料

1.《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2.留学目的学校或科研机构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复印件,以及是否获得奖学金资助等有关证明;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须提供邀请函复印件及参加会议的学术交流材料,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4.出国访学或合作交流须提供邀请函复印件、出国学习计划及有关费用证明,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5.身份证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成绩单(盖章版)、发表文章(需提供发表文章复印件)及其它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8.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可由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出具,也可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情况证明);

9.其它有关材料。

五、评选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导师及研究所推荐、资格审查、集中评审、结果公示及名单上报的评选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学生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导师及研究所推荐:导师、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同意推荐,由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于11月15日前将学生申报材料及研究所推荐意见报送至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处312室。

3.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处联合其他相关处室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4.集中评审: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处拟于11月底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5.结果公示及名单上报:拟获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经研究生院相关会议通过后报基金会核准。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82106346


附件:

1.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2.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国际交流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