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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和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的通知

  全体在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确保准确及时核准、补录在籍学生信息,有效保证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的实施,现做有关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全体在籍研究生,本次主要2020级在籍研究生,其他年级往年补录过的无需重复填写,若有新增或修改者可补录。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核准学生基本信息,补录“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别”、“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件号码”三项信息。

  若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或单亲家庭),则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相关的三项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三、核准和补录要求

  1. 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年收入超过六万(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扣除,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

  2. 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是否采集父母信息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不要求100%采集,本通知要求的截止期满未进行采集的视为本人放弃采集

  四、核准和补录方式及时间安排

  以班级为单位,参照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的有关说明,学生本人填写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与补录表》,由各班班长统计汇总,并于2021年3月5日中午12:00前以“年级+层次+班级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与补录汇总表”(如:2020级硕士1班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核准与补录汇总表)命名发送至zhaoyifei@caas.cn邮箱。此项工作关乎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请大家务必重视,及时准确反馈信息!

  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赵老师:010-8210714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