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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京内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支部:

为做好2016届京内所毕业生(不包括蜜蜂所、加工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接转等相关工作,特此通知,请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一、党组织关系转出有关事项通知

(一)请各支部根据本支部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情况,认真填写《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于624日前交至工作处(由支部统一上交)。《登记表》中“转往单位和上挂党委”请一定要提前和单位确认清楚(上挂党委即介绍信抬头,如果导致开具介绍信上的信息错误,更正程序非常繁琐)。

(二)各支部按照《登记表》中信息,到工作处统一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转交给党员个人,党员(也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持介绍信到转往单位(毕业去向单位)转入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过期将不再重新开具。请各位党员同志一定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新的单位(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如果没有及时转入新的单位,党员身份将受到影响),同时务必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给工作处(按照中组部要求,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

具体详细说明如下:

1、有正式接收单位(包括考取博士和读博士后的同学),且单位有党组织的同学,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单位,请事先与单位确认转往的上挂党委。

2、二分回生源地的同学(未落实正式工作的),组织关系转回省市的人才(预备党员也可以转),具体需要与生源地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教育厅学生处联系确认。具体联系单位和电话请各支部在“中国农科院党支部群”群文件中下载相关文件查看。

3、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但单位有党组织的同学,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该单位,具体需要与单位联系确认;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办理程序同二分回生源地的同学。

4、已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延期派遣申请》及《户档封存申请》的同学,组织关系可以申请暂时留在研究生院临时支部,需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应届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暂存申请表》到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党团建设中下载,由支部统一上交),户档办理妥当后必须马上将组织关系随户档转出

5、2013级未毕业的同学,组织关系转入所在研究所。

6、申请自费出国的同学,请与出国留学人员中心联系,组织关系转至该处。

7、留学基金公派留学的同学,组织关系暂时留在研究生院临时支部。要求每半年向党组织进行一次书面的思想汇报和缴纳党费。

8、本院读博的同学,组织关系转到报考研究所,请各支部书记在《登记表》中标明报考研究所名称。

备注:

1、因我院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是从农业部转出,所以转往单位最低级别只能到县级不能直接转到村支部或街道支部

2、一些地方的人才只接受户档,不接收党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往单位需要自行联系,可以联系生源地的村支部、街道办、居委会等部门的上级党组织(如县委或区委组织部)转接组织关系。

二、预备党员考察意见等有关事项

1、对于截至6月底毕业前仍未转正的预备党员,请各支部填写好《预备党员考察表》,以便新的单位进一步考察培养。《预备党员考察表》于624日前交至工作处入个人档案。

2、各支部近期进行转正的预备党员材料务必于6月20日前交回至工作处,以便提交研究生院党委会审议后,入个人档案。

3、入党相关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申请书等所有材料)与个人的人事档案在一起归档,直接由工作处寄给毕业去向单位,不需要个人携带。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整理

请将本支部未发展的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好,统一于624日前交至工作处入个人档案。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党总支

                                                                                                      2016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