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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6年夏季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

计划在2016年夏季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及时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答辩申请,由导师和研究所于3月31日完成审核。逾期未完成者,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不再受理,答辩申请受理后不得随意更改。

二、论文评阅

(一)    抽取盲评

2016年继续实行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博士双盲评阅比例为100%,硕士双盲评阅比例为30%。学位办在答辩申请截止后公开、随机抽取硕士双盲评阅名单,抽取完成后随即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提前毕业硕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延期提交答辩申请等必须参加双盲评阅

(二)  提交评阅论文

博士生在3月31日前、硕士生在4月4日前,须登录《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网上评阅。所提交论文必须经过研究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导师审核,否则不予受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文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15%、章节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30%。论文格式必须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论文与摘要写作规范》的要求,盲评论文须符合盲评格式要求。如果不能按期提交论文,学生须填写保证书(从研究生院网站或《系统》中下载),承诺本人承担因逾期提交学位论文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 选取评阅专家

盲评论文评阅专家由学位办通过《系统》随机指定;非盲评论文评阅专家由学生的答辩秘书从《系统》随机指定的候选名单中选取,评阅专家名单原则上不做调整。若调整需提交书面申请,阐明调整理由,经导师签字、研究所盖章确认,由学位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四) 处理评阅结果

所有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否则答辩无效;若有评阅专家不同意答辩,需修改后重新送审(相关事宜请与学位办联系)。正式答辩前,学生须对评阅书中的修改建议进行评估并逐一修改

三、论文答辩

(一)  答辩委员会

论文答辩委员会专家由学生的答辩秘书从《系统》专家库中选取。答辩委员会的构成须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工作由研究所统一组织,答辩程序如下: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2.   申请人报告论文要点,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

3.   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

4.   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简历、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等;

5.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论文评阅结果,答辩委员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质量和评阅后修改情况进行审议,提出论文修改或完善建议,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表决,决定是否通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对论文水平做出评定,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6.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7.   申请人对表决结果予以表态,答辩结束。

(三) 论文答辩截止时间

夏季论文答辩工作须在5月25日前完成,答辩材料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到研究所相关管理部门。提交材料清单见《系统》中“下载相关表格”处。

(四)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

研究所应在答辩截止后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本所夏季学位论文答辩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审查办法》的规定,重点审核论文格式、论文内容、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建议的落实情况,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后形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同时,推荐院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参选论文,推荐名额不超过本所建议授予学位人数的10,按比例不足1人者,最多可推荐1人,推荐名单须排序。参评院级优秀学位论文者,须填写优秀论文申请材料(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中下载,一式两份),并另外提交1本学位论文,连同答辩材料一起提交到本所研究生管理部门。

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须形成会议记录和报告书。

(五)答辩材料提交

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务必于6月6日前将全部论文答辩、优秀论文和所学位会材料报送至学位办(优秀论文和所学位会材料须同时报送全套材料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学位办不受理学生个人提交的答辩材料。

学位办对答辩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合格者,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完成论文答辩但因没有发表学术论文等原因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的,须提交1本学位论文和全部答辩材料,用于毕业生资格审核,审核后将材料退回研究所留存;再次申请学位时,须在三年内正式发表论文并提出申请,经研究所学位会审核后再将全部材料提交到学位办。论文研究成果暂时不宜公开发表的硕士生,可提交延期发表论文申请,并在两年内持已发表的论文进行核销。

四、其他事项

(一) 答辩所需表格可在《系统》中“下载相关表格”处下载,所有材料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否则无效。

(二) 请各研究所督促导师和研究生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次论文答辩工作,并按时提交有关材料。

    

联系人:陈黎明  高枫岚  罗文  王春霞

联系电话:010-62190397  82109686  82108344  8210898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

         邮政编码: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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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