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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研究生院共青团员团费的通知

京区各班团支书及班长:

团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是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保持与团组织经常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重要内容。现收缴2015年度下半年团费,为做好团费收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对象

1、博士、硕士2015级所有团员。

2、京内各所一年级以外其他年级在读硕士和博士团员。

注: 以下人员无需交团费:

1)预备党员及党员

228周岁以上(含28周岁)的团员。

二、收费标准

    各年级团员2015年下半年每人收取团费6元,按每月1.0元收取。请各班认真做好收缴工作,并记录下本班团员数、姓名、团费缴纳数目以及未缴纳人的名单,于20151119日(星期四)17:00以前,将团费以及班级团员团费缴纳统计表(见附件)一并报送至研究生院办公楼学工处325房间贾老师。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