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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各位同学:

 兹定于9月22、23、24日进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医药费报销工作。请13级同学于22日、14级同学于23日、15级同学于24日携带本人学生证报销相关单据到研究生院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进行报销。

    备注:京内所同学只能本人报销,不允许别的同学帮忙代报,请同学们自备零钱,便于报销。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