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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于2002年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现已改名为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4年获准招收兽医硕士研究生。到目前为止招收十三届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3700余人,已毕业2000余人。在职专业学位教育已经成为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结合各省农业实际,培养了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高层次农技推广人才,在全国享有较高的声誉。

中国农业科学院有一支1300余人的相对稳定的专业学位导师队伍,常年聘请300余名活跃在教学与生产一线的本院专家、高等院校名师以及熟知国家大政方针的各级政府官员担任教师。

研究生院本着“阔视野、长知识、提能力、增水平”的理念,为全体学生打造了农业和兽医技术传播平台。

一、招生类别:

农业硕士(095100)、兽医硕士(095200)

我院农业硕士招收领域为:

序号

农业领域名称

代码


序号

农业领域名称

代码

1

作物

095101


7

农村与区域发展

095110

2

园艺

095102


8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095111

3

农业资源利用

095103


9

农业信息化

095112

4

植物保护

095104


10

食品加工与安全

095113

5

养殖

095105


11

种业

095115

6

农业机械化

095109





兽医硕士没有领域。

(考生报考的专业领域一经确认不能更改。)  

二、报考条件

1、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在学信网上能够查到学历并打印出来。

2、具有农业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推广和农村发展或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2015年6月下旬——7月中旬,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上报名并按要求到指定现场进行确认(具体时间以我院网站公布为准)。

四、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1、初试:2015年10月下旬,参加全国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联考(简称GCT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逻辑四科,每科100分,满分400分。

2、复试:2016年1月。考生的GCT成绩达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规定的分数线,可参加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自行组织的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农业基础知识或兽医基础知识,并了解考生对所报考专业领域掌握的应用技能程度、对该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发展的潜力、英语应用能力、人文素养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五、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采取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三年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包括培养环节)。

2、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

六、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中国农业科学院授予农业硕士或兽医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

七、学费

全部学费为21000元。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处

邮    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82106602

联 系 人:晁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