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定于9月16、17日进行12、13级同学(全日制非定向生)本年度第三季度的医药费报销工作。请12级同学于16日、13级同学于17日携带本人学生证(本学期未注册的不予以报销)和报销相关单据到研究生院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进行报销。京内所同学只能自行报销,不允许别的同学帮忙代报,请同学们自备零钱,便于报销。
研究生工作处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