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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报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50号】文件精神,要求报送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数据。

200912月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的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每项内容,并与照片电子版、论文材料等在规定日期(20091230日前)内上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处。具体填写说明及相关信息代码见公共邮箱zyxw82101@126.com,密码00000000(八个零),主题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授予学位信息采集说明”。

学位授予信息是学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位同学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个人信息的填写,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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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十二月廿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