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培养» 研究生培养

关于2020级研究生完成回所课程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须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包括回所课程在内的全部课程学习。回所课程教学组织方式目前有“研究所统一组织”与“导师组织”两种。现将2020级研究生完成回所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所统一组织的回所课程

研究生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选课。课程结束后,研究所在6月30日前将考试试题、课程成绩登记表寄送至研究生院,具体工作按照《研究生回所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可利用网络组织课程在线教学,避免人员聚集;如组织线下开课,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导师组织的回所课程

导师组织的开课形式仅针对集中教学阶段没有开设的学位课程,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在系统完成回所课程选课。即日起,导师组织的回所课程已在系统开放选课,选课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

(二)研究生将回所课程材料(《课程登记表》、试题、答卷等,每1门课程的材料整理成1个文档,以“学号-姓名-课程名称”命名,例如“82101200000-李某某-硕士生专业外语”)电子版提交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具体提交时间由研究所确定。回所课程材料要求可查看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或《课程简介》。《课程登记表》中的签字栏可打印、签字后扫描或使用电子签名(教师签名的电子截图),研究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研究所审查研究生回所课程材料,确保符合要求,同时确认研究生已在系统选择相应回所课程。

(四)研究所在5月31日前,将审查合格的回所课程材料电子版(每个学生材料单独建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命名)以及填写完整的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同时将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纸质版(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寄送至研究生院。

三、其他

(一)待回所课程成绩录入系统、研究生课程成绩系统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才可在系统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二)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高校要求完成课程学习,是否需完成我院回所课程由研究生、导师、研究所确定,研究生院不统一要求。

(三)兽医学院、深圳研究生院研究生回所课程管理有关工作由学院另行通知。


附件:1.硕士生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导师组织)

2.博士生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导师组织)


联 系 人:郭溪川

联系电话:010-82109677

电子邮箱:guoxichuan@caas.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办公楼313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