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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题研讨会在内蒙举办

  7月6日-7日,研究生院在呼和浩特市举办2018年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题研讨会。来自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等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20个研究所代表共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翟研宁副处长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李哲敏副院长做了题为“协同创新、科教融合”的主题报告,介绍了中国农科院研究生教育总体情况,对2010年以来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积极成效做了系统总结,她指出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的招生指标数成为常规指标的有力补充,项目的实施过程有助于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升,加强了中国农业科学院与合作高校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并对下一步做好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提出具体思路。内蒙古大学赵吉副校长、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郭鑫副院长、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李洪军常务副院长、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冯国林主任、南京农业大学招生办於朝梅主任分别做了联合培养博士生教育专题报告。

  会议期间,参会代表围绕贯彻落实教育部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思路,充分研究探讨如何进一步建立完善的联合培养人才长效机制。代表们纷纷表示,要将中国农科院与高校的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做成高质量的品牌项目,并达成以下共识:一要加强联合培养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建立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题研讨会年会制;二要加强以合作科研项目为基础的双导师培养模式;三要全面提升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四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体系。

  自201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先后与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等8所高校在21个专业领域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生招生指标数560人,其中第一导师单位为中国农科院的博士生招生指标数445人,联合培养博士生年均招生计划数占到全院博士招生指标数的24%,对缓解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导师队伍迫切招生需求起到了积极作用。

 

 

  注: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启动于2010年,是国家加强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途径的有效探索,是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创新和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尝试。按照教育部教研【2009】5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一般限定在“985工程”学校范围内,科研机构一般应为承担国家重点科研攻关任务的国家级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生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生可以在双方单位报到注册,具有双学籍,实施双方导师联合培养,毕业时由双方共同发放联合培养写实性毕业证书(双方加盖公章),博士学位由高等学校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