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选题变更备案表》请见附件。
办事程序:
1.学生填写《学位论文选题变更备案表》,经导师签字、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同意后,交培养处(学院)培养管理老师登记备案。变更学位论文选题后,需重新做开题报告。
2.培养管理老师退回之前审核通过的学生开题报告至研究所,研究所退回导师、导师退回学生。
3.学生需重新做开题报告后,按照开题报告有关规定重新提交材料,由导师、研究所、研究生院依次审核。
注:如果中期考核通过后,需要变更论文选题,则需同时退回中期考核与开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