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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水平和效果,满足因材施教、个性化学习的要求,增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免修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自愿申请,条件2-5考试成绩5年内有效)
    1. 硕士生入学当年全国统考英语一或英语二成绩位于本院前3%(不含博士生入学成绩);
    2.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满分710分)成绩560分及以上;
    3. TOEFL(托福,IBT,满分120分)成绩90分及以上;
    4. IELTS(雅思,满分9分)成绩6.5分及以上;
    5. 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英语专业的学位证书,且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及以上;
    6. 在英语母语国家高等院校学习两年以上并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
第三条  申请免修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新生于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初规定时间内,填写《第一外国语(英语)课程免修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外语教研室或学院初审。逾期不予办理。
第四条  外语教研室或学院初审后将申请免修情况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取得免修资格名单。
第五条  研究生取得免修资格后,无需参加研究生英语课程学习,成绩以85分记,取得相应学分,备注“免修”。
第六条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申请或取得免修资格的,取消其免修资格,并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违纪处分有关办法给予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在研究生院(学院)参加英语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试行,由研究生院培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