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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奖办法

为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为社会培养高层次优秀农业科技人才,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设立“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用以奖励我院相关研究所优秀研究生。为做好“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设置范围和奖励金额

1、奖励设置范围

作物科学研究所、生物技术研究所、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不限。具体涉及单位和名额详见每年评选通知。

最终奖励方案以每年评审前由大北农集团和研究生院双方商议为准。

2、奖励金额及名额

(1)每人一次性发放人民币5000元;

(2)每年奖励40名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读研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2、申报条件

(1)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表现突出;

(2)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或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以第一作者、农科院为第一单位公开在SCI收录的期刊或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3)学位课成绩单科不低于70分,平均分在80分以上;

(4)严格遵守学生守则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及所在院所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嗜好,无处分记录;

(5)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申报办法和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和管理由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1、申报及初审:“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在每年的9月份开始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需在每年9月30日前提交《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及文章、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专用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研究所审查合格后,报到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

2、研究生院复审:研究生院组织相关处室对申请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名单报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审批,评审结果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如无异议,将拟获奖者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公司确认:公司对报送的拟获奖者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并确认获奖者名单;

4、获奖者名单及申请表由双方备案;

5、召开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其他

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追回所发奖金。

本办法自2015年9月30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