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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规定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规定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是评价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论文的中期检查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更准确检查研究生论文研究进展情况,提高研究生论文质量,进一步规范管理,修改原规定如下:

一、中期检查时间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修满课程学分并通过开题报告后提出申请。中期检查要求在入学后2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3年。

中期检查每年安排2次,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和9月,具体申请截止时间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中期检查程序

1.中期检查申请

研究生在完成论文研究工作70%以上后,在指导教师的认真指导下,按照中期检查内容和《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写作模板》的要求完成中期检查报告的撰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生中期检查申请表》。

2.提交中期检查材料

中期检查申请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指导教师审定并签署同意意见的中期检查报告文本和《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登记表》。

3.会议现场报告

在中期检查会上,研究生以PPT的形式向专家组作汇报,汇报时间10-15分钟。

4.专家组评议

中期检查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3-5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研究生汇报结束后,专家针对中期检查内容及提交的文本材料,对论文研究内容与题目是否一致;论文框架结构是否合理;数据分析是否透彻、全面;阶段性成果的科学性;图表、论文等写作的规范性;科研能力和文字素养等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研究生要在会上认真记录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作为修改完善中期检查报告的参考依据。

5.中期检查修改与提交

报告会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与指导教师进行充分沟通,修改完善中期检查报告。在会后1个月内提交经指导教师同意的中期检查报告存档文本,方可视为中期检查报告通过。

6.中期检查结果与反馈

会议总结时公布中期检查结果,中期检查通过者进行中期检查报告修改与提交;中期检查未通过者,研究生院向导师和学生反馈详细的专家组评审意见,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撰写中期检查报告,申请下一次中期检查。

三、中期检查内容

1.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简要阐明所选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

2.文献综述

主要是将本研究方向的历史、现状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着重阐述论文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字数不少于3000字)

3.对论文研究工作进行总结,汇报阶段性结论和论文研究下一步工作安排。

4.报告重点内容

主要是详细汇报开题报告通过后论文研究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的成果,并汇报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四、中期检查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中期检查文本要严格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写作模板》要求撰写。

2.连续2次中期检查未通过者按规定取消在学资格,终止培养。

五、其他

本规定自201451日开始实施,本规定由专业学位教育处负责解释,原《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的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