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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

 

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顺利完成论文研究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我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和我院培养工作特点,对原规定修订如下。

一、开题报告时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于正式入学后1年内完成,最迟不晚于2年。

开题报告每年安排2次,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和9月,具体申请截止时间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二、开题报告程序

1.开题报告申请

研究生在确定指导教师并完成《论文设计与写作》课后,在指导教师的认真指导下,按照开题报告内容和《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模板》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的撰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研究生开题报告申请表》。

2.提交开题报告材料

开题报告申请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指导教师审定并签署同意意见的开题报告文本和《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

3.会议现场报告

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上以PPT的形式向专家组作论文开题汇报,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专家组评议

开题报告专家组由相关学科领域3-5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研究生汇报结束后,专家针对开题报告的内容及提交的文本材料,对其选题的可行性、论文的文献掌握情况、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论文框架结构的合理性、试验设计的正确性等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建议。

研究生在会上要认真记录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作为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的参考依据。

5.开题报告修改与提交

报告会结束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与指导教师进行充分沟通,修改完善开题报告。在会后1个月内提交经指导教师同意的开题报告存档文本,方可视为开题报告通过。

6.开题报告结果与反馈

会议总结时公布开题报告结果,开题报告通过者进行开题报告修改与提交;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研究生院向导师和学生反馈详细的专家组评审意见,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重新撰写开题报告,申请下一次开题。

三、开题报告内容

1.立题依据和目标

简要阐明选题的意义(包括理论意义、实用价值、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等)以及自己准备在哪些方面有所进展或突破,预期的结果或成果。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要求能够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要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实效性,选题范围不易太大太宽。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新颖性,不能照搬前人的成果。学位论文选题可以是一个完整的项目策划、项目设计或管理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的研制与开发,可以是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也可以是某种事实的调研分析报告等。

2.文献综述

主要是将论文选题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等进行综合分析,着重阐述其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所列文献资料数量应不少于30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报告重点内容

⑴ 详细阐述论文研究工作的总体安排、拟采取的技术路线、研究方法、步骤和主要研究内容。

⑵ 列出论文结构框架(要求细化到论文章节的三级标题)。

⑶ 涉及调查(访谈)问卷的论文均须附调查(访谈)问卷;自然科学研究论文均要求写出详细可行的试验设计和试验方法。

⑷ 阐述论文研究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4.论文工作基础

主要是说明研究生本人的学习经历和工作背景对完成论文研究所做的知识储备及工作积累、目前仪器设备和其它方面应具备的条件,预算该论文的研究进度和经费保障等情况。

四、开题报告相关要求与注意事项

1.开题报告的撰写要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写作模板》要求写作。

2.开题报告通过后,一般不得改变选题方向,确有特殊原因需改变选题方向者,须由研究生提交经指导教师签署同意意见的书面申请后,经研究生院批准重新补做开题报告。

3.连续2次开题报告未通过者按规定取消在学资格,终止培养。

五、其他

本规定自201451日开始实施,由专业学位教育处负责解释,原《关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