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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家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的任务,致力于解决我国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促进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以其分布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的40个研究所为依托,坚持“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的办学理念,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现已形成包括博士、硕士、留学生和专业学位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在读研究生6060余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4194人(截至20189月),他们为我国农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农业科学院现有两院院士13人,导师2004人,其中博士生导师710人(截至20187月)。导师队伍中,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62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4人,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7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82人,“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者和候选人109人。任课教师450余人,其中近70%教师为我院导师,30%聘请周边高校知名教授、专家和学者授课。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围绕农科院八大学科集群建设,优化研究生教育学科体系,现有学科涉及农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大门类,涵盖了18个一级学科,其中有生物学、生态学、农业工程、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和农林经济管理11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5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6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另外还有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院参评的14个学科全部上榜,其中作物学、植物保护、畜牧学及兽医学4个学科被评为A+,生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两个学科被评为A-A类学科占具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的60%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密切关注国际教育发展及科技前沿,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已与世界上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双边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比利时列日大学、荷兰瓦赫宁根大学等国际知名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博士研究生项目。研究生院2007年被教育部列为指定接受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2008年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11人,目前在校留学生523人,我院研究生教育迈入国际化进程。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1999年被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称号,2008年获“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集体”。有4篇博士学位论文荣登“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6篇获提名;2篇获“北京市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以来,研究生院以农学门类第一名连续多年荣膺“中国一流研究生院”,在武汉大学发布的2011-20122012-2013年度“中国研究生教育评价报告”中,我院综合竞争力排名进入前三十强。

作为中国农业科学院长远发展战略“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的主力军,研究生院将秉承“明德格物,博学笃行”院训,追求“高层次、研究型、国际化、有特色”的办学目标,努力把研究生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重要基地。

2019年,中国农业科学院3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计划在43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80余名(含硕博连读生,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热忱欢迎广大学子踊跃报考!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方式和基本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课程学习期间由研究生院实行全方位管理;课程结束后跟随导师进入研究所开展课题研究,直到完成毕业论文。

基本学制为3年,在学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

三、报考方式及条件

(一)公开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国家学历教育,最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

3.“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单证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考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博连读生从我院在读学术型硕士生中选拔,具体程序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兽医学院三年级硕士生报考本院兽医学科的博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报考方式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二)申请-考核制

报考我院兽医学科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906**)的考生,从2019年起实行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将不再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报考须知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试行)》。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及办法:20181122日上午9时至1220日下午5时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首页(http://www.gscaas.net.cn),点击“相关链接”中的“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支付报名费:提交报名信息后,须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3.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并支付报名费后,考生可下载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并在“考生签字”处签字确认。

填写“单位介绍”和“报考意见”时,①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即在职往届生),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注明“同意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②非在职往届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凡签署劳务合同的考生须由工作单位和档案单位分别签署意见并盖章,其余考生由档案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③应届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在2018122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原件(请自留复印件以备复试使用)寄送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初试资格。

4.报考资格审查20181129日至1228日,我院将依据考生寄送的纸质版原件《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请考生务必在资格审查期间登录我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初试。

5我院实行按“研究所→专业→研究方向→导师”报名方式。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各研究所、各专业、招生导师信息查询方法: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就业→招生信息→导师信息,或登录各研究所网站查询。

五、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201938日至317,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9316日至317。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信息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外国语考试涉及词汇、阅读、完型填空、翻译、写作等题型(样题见附件2)。

4.初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具体考场安排届时详见网站有关通知。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复试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各研究所在研究生院的统一安排下分别组织进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均由各研究所自行规定,并在复试前通过网站向考生公布。

1.复试分数线:研究生院确定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各研究所可根据学科需要和上线生源情况制定不低于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94-5月,具体时间由各研究所确定。

3. 提交材料: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见附件3);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考生提交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

⑨其它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4.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外国语水平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5.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各研究所根据本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专业外语、口语、听力占20%;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

6. 监督机制:实行院所两级监督机制,研究生院设有复试督察小组,对各研究所复试工作进行督察。研究所纪检人员参与招生复试的各个环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监督电话:010-82106766,电子邮箱:yzb@caas.cn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由各研究所分别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1.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各研究所在综合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心健康状况的基础上,以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名决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官方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进行反映。

2.非在职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往届考生须在人事档案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在职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到达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我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均为:10000//年。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奖学金和助学金两部分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100%覆盖,入学第一年不分等级均为10000/人)、研究生院单项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研究生院助学金、研究所助研津贴、“三助”津贴和特困生补助等,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可登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务必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研究生院也不再受理修改信息的申请。

2.我院录取的兽医学科博士研究生(录取专业代码为0906**)统一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兽医学院(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网址:http://cvmgscaas.cn)入学报到并进行基础课学习。

3.经教育部批准,我院目前与中国农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其中第一导师为我院导师、第二导师为高校导师的联合培养博士生实行双重学籍管理,档案、户口均迁入我院,我院颁发由双方盖章的毕业证书,高校颁发学位证书。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符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考生除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下载打印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外,须同时提交一份由当地省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纸质版原件《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见附件4),于20181225日前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5.我院实行院所两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关于报考专业、报考导师以及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直接与报考研究所联系咨询(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http://www.gscaas.net.cn/Html/2013_10_15/2160_2357_2013_10_15_86939.html)。

6.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如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方案、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www.gscaas.net.cn

7.我院招生单位代码:82101;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1;联系电话:010-821067666216269282106609(传真);电子邮箱:yzb@caas.cn

8.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历年真题。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待咨询。

9.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