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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国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57年,是国家级农业综合研究机构,担负着全国农业重大基础与应用基础、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研究的任务,在解决农业及农村经济建设中基础性、方向性、全局性、关键性重大科技问题,以及科技兴农、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开展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拥有42研究所,分布在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作为全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研究实力最强的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以其实验设备精良、国家级重点研究课题多、基础设施完善、课题经费充足、导师队伍强大以及国际合作广泛等优势,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强大的科技支撑和良好的学术氛围。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我国第一批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其研究生教育以“院所结合、两段式培养”为特色,为我国农业科技事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全院现有两院院士11人,导师16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600余人。学科专业涉及农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4个门类,涵盖17个一级学科。具有生物学、生态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草学、农林经济管理等10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53个博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1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5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8个博士后流动站。

热忱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我院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我院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指标不受限制。

一、报名

201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试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一)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每天9:00-18:00。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我院报考须知及招生简章,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的一个学科专业(查询我院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http://www.gatzs.com.cn/yzbm/zyml/list.action)。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邹重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大学生中心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   电话:(00853)28563033,图文传真:(00853)28563722

所有考生均应在2016年1月10日前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完成现场确认后,请考生于3月20日-4月10日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两门业务课;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硕士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初试地点、时间

初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三)复试地点、时间

2016年5月25日之前。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复试地点由我院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每年6月初由我院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报到。新生报到时,由我院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我院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

六、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学习费用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按照我院在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标准收取:硕士人民币8000元/人/年,博士人民币10000元/人/年。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的住宿等其他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助学金与助研津贴:标准与我院在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完全相同。

(四)奖学金:在学期间与在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评我院各级各类奖学金;教育部为港澳侨和台湾优秀学生设立国家奖学金,符合条件均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恩涛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邮编:100081

电话:86-10-62162692

传真:86-10-82106609

E-mail:yzb@caas.cn

网址:http://www.gscaas.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