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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与考试

1、报考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scaas.net.cn了解有关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并于201211101210进行网上报名。

2、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人员初试须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时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考试时间:20133月中旬,届时请以准考证日期为准

4、提交材料:符合该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20121230日前向我院寄送以下材料(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①《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须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②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③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公章);⑤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⑥硕士学位论文摘要、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复印件;⑦身份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免交材料⑤、⑥,但须另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免交材料⑥,但须另提交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职称证明复印件、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全文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三、录取

1、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采取“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方式,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录取时,主要招收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科研、教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学习。

4、我院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毕业后须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录取前,在职考生本人须与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院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须与我院和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0008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21067666216269282106609(传真)

电子邮箱: yzb@mail.caas.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