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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办理录取手续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现将办理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手续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往届考生

1.往届生先发放调档函,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北京考生(通讯地址为北京地区的考生,下同)请于201264-11日(工作日,8: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425室);

3.外地考生(通讯地址为北京之外地区的考生,下同)调档函将于2012年66日左右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尽快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应在7月10日前办理完调档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我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寄发。

二、应届考生

1.应届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2.北京考生请于201264-11日(工作日,8: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研究生院425室);

3.外地考生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6日左右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积极与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争取早日办理好调档手续,以免影响入学报到。

三、注意事项

1.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的往届考生,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2.我院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邮编:100081,咨询电话:010-82109680

3.请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认真填写《新生政审表》(见附件1,该表将随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并按要求及时寄回至我院;

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参考《2012级新生报到须知》(见附件2,该须知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2528

 

附件1新生政审表.doc

附件2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级新生报到须知

 

2012级新同学:

你们好!欢迎你到中国农业科学院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您即将踏入校门报到之前,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并按规定办理入学报到有关事宜。

一、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于201293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到,其他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有关新生报到的具体安排将于8月初左右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予及时关注:http://www.gscaas.net.cn

二、党的组织关系台头写到“农业部直属机关党委”,去向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不要转到或写到研究所;共青团的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团委直接转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共青团委”。委托培养研究生的临时组织关系也必须转入上述单位。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邮编:100081

三、凭我院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自愿迁出本人户口。户口迁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户口一律迁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居民身份证号”。

2. 户口只限本人,不能携带家属。

3. 户口已在北京市正式落户的新生(学校集体户口者除外)不迁户口。

4. 农业户口迁入学校后,均转为非农业户口。

5. 如本人选择不将户口迁入学校,入学时须提交《不迁户口申请书》(入学报到时填写),凡属于农业户口的同学毕业时须回生源所在地就业。

四、委托培养研究生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研究所的在职研究生不转户口、档案。

五、带全本人的被褥、蚊帐、衣物和日常生活用品(南方籍同学应带全冬季御寒衣物)

六、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录取通知书;2、户口迁移证(不迁户口者除外);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4、党(团)组织关系;5、近期免冠半身正面一寸照片8张。

七、请认真按要求办理各种手续。若手续不全,将不予报到,并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重新办理,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由所在学校(单位)出具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联系电话:01082109680。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01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