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信息

关于办理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手续的通知

各位考生:

我院2011年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已经确定,现将办理201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手续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应届考生

1、应届生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2、北京考生请于2011年6月20日以后(工作日,8: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研究生院425室);

3、外地考生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将于本周内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及时与毕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联系,办理调档手续,以免影响入学报到。

、往届考生

1、往届生先发放调档函,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北京考生请于2011年6月21日-30日(工作日,8: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研究生院425室);

3、外地考生调档函将于2011年6月21日起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尽快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办理调档手续,录取通知书将在我院收到考生人事档案后寄发。

三、委托培养考生

1、委托培养生(农科院在职生除外)先发放委托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工作单位在北京考生请于2011年6月21日-30日(工作日,8:30-17:30)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委托培养协议书》

3、外地考生《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将于2011年6月21日起通过邮局挂号信寄予考生本人,通信地址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请考生注意查收

4、请考生在收到委托培养协议后尽快与本人档案所在单位联系,并按协议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将培养费汇至指定账号,录取通知书将在我院收到委托培养协议和培养费后寄发。

、注意事项

1、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事档案的往届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委托培养协议书》的委托培养考生,我院将暂缓发放其录取通知书;

2、人事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邮编:100081,咨询电话:010-82109680。

3、请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认真填写《新生政审表》(见附件2,将随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并按要求及时寄回至我院。

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参考《2011级新生报到须知》(见附件1,将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附件1: 新生报到须知.doc

附件2:《新生政审表》.doc

 

                           招生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