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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与考试

1、报考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登陆我院网站Http://www.gscaas.net.cn了解有关博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并于20091111230进行网上报名。

2、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人员初试须加试政治理论,复试时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考试时间:20103月下旬,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提交材料:符合该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并填写《报考201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附件1),并须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于201015前随其他报名材料(详见我院2010年博士招生简章)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

1依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我院采取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方式,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录取时,主要招收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科研、教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

3、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学习。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毕业后须全部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并至少服务8年。录取前,在职考生本人须与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我院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附件2)。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须与我院和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协议书(附件3)。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100081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10- 82106766,62162692,82106609(传真)

E-mail:yzb@mail.caas.net.cn 


附件1: 考生报考登记表
附件2: 在职生定向协议书
附件3: 非在职生定向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