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招聘信息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西藏科技事业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计划2017年面向区外引进17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机关3人,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2人,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1人,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人,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人,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9人。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厅机关计划引进农学、农牧业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1人,生态、信息等理工类专业1人,科技管理、项目管理、工商管理、法律、知识产权专业1人。

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计划引进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专业1人,统计学相关专业1人。

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计划引进动力工程、热能工程等相关专业1名(本科专业最好为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研究生专业为太阳能、风能、沼气、地热等方向)。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计划引进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计划引进企业管理或工商管理专业1人。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计划引进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物理、天文类相关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展览展示设计相关专业1人,博物馆学或科学传播相关专业1人,管理类相关专业1人,美术学(雕塑类优先)相关专业1人,影视影像类相关专业1人,机电类相关专业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3.遵纪守法,态度端正,作风优良;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适合在藏工作;

6.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学籍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一)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公务员,占行政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定级为副主任科员。

(二)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为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事业编制。

(三)录用后享受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

(四)试用期满后享受每年50天带薪探亲休假待遇,往返交通费用报销。

(五)录用前须签订就业协议,承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工作不少于8年。

五、报名方式

请有志到西藏工作,投身西藏科技事业发展的学生填写《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发送邮件到kjtrsc@163.com(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个人简历材料)。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如错过截止时间但仍有报名意向的,也可电话联系我们。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866093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