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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工作安排, 2024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已启动,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一般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

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 符合《2024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规定的申请条件。

注: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和受理时间

1.采取“个人申请、导师及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2.项目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人

3月1日前

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符合条件,自行或通过所在单位进行对外联系 ,取得正式外方邀请信并按所里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申请人

3月1日前

成绩单办理:yixuhong@caas.cn

电话:010-82109679

教务处

易老师

3月1日前

在读证明办理:liuwen@caas.cn

电话:010-82107145

研究生工作处

刘老师

   3月13日前

统一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320房间。

院属各单位

3月14-20日

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复核后向国合局报送最终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3 月 21-27 日

经院属各单位推荐和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

3 月 28-31 日

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

院国合局

4 月 20 日前

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院国合局

5月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基金委

5月底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录取人员

6月起

对外联系确认、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录取人员


(2)申请人类别: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类别

时间

工作安排

负责部门/人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5月1日前

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按项目要求、依托导师现有科研合作渠道展开对外联系,制定研修计划,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

5月1日前

成绩单办理:yixuhong@caas.cn

电话:010-82109679

教务处

易老师

5月1日前

在读证明办理:liuwen@caas.cn

电话:010-82107145

研究生工作 处

刘老师

5月10日前

统一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申报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320房间。

院属各单位

5月13-17日

1.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出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2.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复核后向院国合局报送最终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

研究生院

5月21-27日

经院属各单位推荐和研究生院审核后的申请人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

5月28-31日

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

院国合局

6月20日前

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公函、初选名单及申请人电子材料至留学基金委。

院国合局

7月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并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基金委

7月底

自行下载打印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

录取人员

8月起

对外联系确认、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明、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陆续派出。

录取人员


     五、研究生院相关要求

请拟申报同学及时关注基金委网站-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进行申报准备。同时,可自行加入研究生院“CAAS2024年公派研究生项目”QQ群,群号码(663215480)。后期会在群内进行答疑、经验分享会等具体通知。届时请及时关注群内信息。

请务必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予以受理。

研究生院联系人:臧延芬 夏晨

咨询电话:010-82109680 010-82106615

附件:

1. 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2.《中国农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申请表》

3.《中国农业科学院公派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书》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

5.《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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