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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研究生勤学励志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发展基金会专门设立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勤学励志助学金,为做好2020年度研究生勤学励志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勤学励志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

    勤学励志助学金分为两个等次,一等勤学励志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人,二等勤学励志助学金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

    二、资助名额

    2020年度计划资助一等勤学励志助学金5名,二等勤学励志助学金50名。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的中国籍研究生;

    2.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行为规范,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热爱三农事业,恪守科学精神,积极投身科研工作,无学术不端行为;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生活俭朴;

    5.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学位课成绩单科不低于70分,平均分在80分以上。

    (二)具体条件

    1.申报一等勤学励志助学金应符合本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治病及生活急需一定的贴补,但家庭经济无力承担,并且达到研究生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中的相关困难档次。

    2.申请二等勤学励志助学金应符合申请人所在家庭生活负担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障。

    (三)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勤学励志助学金:

    1.在校期间有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2.在学期间受过通报批评、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在学期间中有不诚信表现记录者;

    4.生活铺张浪费者。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陆学籍管理系统,在“奖项申请”一栏,根据申请条件,选择一等/二等勤学励志助学金(一年级/高年级填报)进行填写,同时对应个人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关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需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县级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的,开具相关福利单位和医疗单位证明;

    (3)住院治疗的,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收据、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的明细表;

    (4)一年级新生对应学习成绩条件,需要提供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单。

    证明及相关单据必须有提供者的签名和公章方为有效;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不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材料经导师同意后,由培养单位组织评选推荐、资格认定后,于12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处。

    (1)《研究生勤学励志助学金申请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生成打印),需经导师签字和研究所签章,要求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2020年度研究生勤学励志助学金评审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要求A4纸打印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liululu@caas.cn

    (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已发表文章(提供首页)、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经济困难证明等。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82107122  82106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