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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及答辩工作的有关通知

各位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为做好2019年度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各环节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安排如下,请各位同学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有关环节工作,确保按期获得学位。

一、关于开题报告的有关安排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规定》(农科研生【2014】63号),“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于正式入学后1年内完成,最迟不晚于2年。”研究生院将于2019年4月中下旬,各教学协作单位在5初-6月初期间,组织最后一次开题报告会自2019年7月起将不再受理开题申请未及时参加开题报告会的研究生,将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4】66号)“第七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在学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环节,或开题、中期2次考核未通过者;”取消在学资格,终止培养

二、关于中期检查的有关安排

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检查规定》(农科研生【2014】64号)“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在修满课程学分并通过开题报告后提出申请。中期检查要求在入学后2年内完成,最迟不超过3年。”研究生院将于2019年4月中下旬和10月中下旬,各教学协作单位在5月初--6月初、11中旬--12月初期间组织中期检查。自2020年起将不再受理中期检查申请未及时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将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4】66号)“第七条 专业学位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取消在学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环节,或开题、中期2次考核未通过者;”取消在学资格,终止培养

三、关于论文答辩的有关安排

根据我院与各教学协作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我院将于2019年度最后在各单位组织答辩报告会,预计时间是5月初--6月初、11月中旬--12月初期间。自2020年起,各单位未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一律到北京参加答辩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北京的开题、中期、答辩具体安排另见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详细通知。

2、各教学协助单位的开题、中期、答辩具体安排请与各单位的负责老师联系确认。

3、对于明确放弃学习机会的同学,请于6月1日前告知相应单位。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专业学位教育处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