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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春季毕业生毕业派遣及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2019届春季毕业生同学:

春节后新学期于2019225日开学,春季毕业生可于开学后每周三来院办理毕业派遣和离校手续。

一、办理离校手续前需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毕业去向材料

1.在京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单位承诺解决户口者:需要提交带有乙方(即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三方协议和以及“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收函”或者“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收函”。

2.在京外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单位承诺解决户口者:需要提交带有乙方(即用人单位)公章或人事章的三方协议。

3.已经就业但单位未能解决户口者:需要提交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仅复印封面、首页及签字盖章页,共3页)或单位用人证明(需印有单位公章或人事章,格式不限),档案和户口将派回生源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或地市人事局。

4.未找到工作者:凡未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请提交二分回生源地申请(学号、姓名、生源所在地级市(县级市))。邮箱地址:jiuye@caas.cn

5.考研、博士后入站及出国:考研已录取(含硕士考博、博士做博士后)的毕业生,应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6.已确定其毕业去向为出国(境)的毕业生,需提交国外高校邀请函复印件。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出国工作、探亲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关系应回生源地。

二、关于延期派遣

鉴于北京市或京外部分用人单位无法在应届毕业生毕业前申请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口指标或办完户口转迁手续,经北京市教委批准,这部分毕业生可以提交延期派遣申请(表格见附件),暂缓办理离校手续,将户口和档案在学校保留到20191215日,在此期间毕业生可继续与全国任何地区的用人单位进行协商签约并完成毕业派遣。(申请延期派遣之后,可在寒暑假之外向招生就业处递交相关就业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申请延期派遣的毕业生户口暂时冻结并保存在研究生院,期间一律不得外借,不能办理类似结婚、生育、保险、出国等手续,如急需使用,则先进行就业派遣或二分回生源地后方可办理。申请延期派遣的同学在毕业之后无需办理离校手续,毕业证需在正式派遣时才可以领取,如用人单位需要,可以拍照。如一定需要领取毕业证原件,请先按照上述未找到到工作者的情况申请二分回生源地,待单位入职审批手续完成之后申请改派。

三、材料提交有关要求

上述材料请在春季开学后交到研究生院424办公室,京外所同学请将材料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424(邮编:100081,电话:010-82106614)。如果来不及提交,请先发送材料电子版到招生就业处邮箱:jiuye@caas.cn,随后补交原件。未提交以上任何材料的同学,将无法办理离校。请同学们严格遵守时间,按时提交相应材料!

四、关于离校手续办理

1.请凭《离校手续清单》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离校手续清单》可在附件中下载。

2.党组织关系转移问题:(1)有正式接收单位(包括考取博士和读博士后的同学),且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直接转到单位,请事先与单位确认组织关系转出的抬头和具体去向。(2)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解决户口档案),但单位有党组织的同学,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到该单位,具体需要与单位联系确认;单位没有党组织的,也建议转至单位所在街道党支部。(3)二分回省的同学,组织关系转回省市的人才,具体也需要与生源所在地的人才联系确认。(4)申请出国的同学,请与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并将组织关系转至该处,或与研究所沟通将组织关系由研究所代为管理。(5)正式党员与预备党员均须转出组织关系。(6)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出国学生党员在国外期间,每三个月要按时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汇报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等情况。

3.毕业证书的领取:毕业证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到研究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办公楼322室)领取,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如确实本人不能领取,请事先写好委托书,由受委托人带着自己的学生证或身份证及委托书到工作处领取。在职、委培人员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毕业证、学位证及在校期间档案由学校统一密封后邮寄至单位人事部门。

4.学位证书的领取: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可于121-23日到研究生院办公楼324办公室领取学位证;定向培养研究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毕业证、学位证及在学期期间档案由研究生工作处统一派发回原单位人事部门。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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