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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及论文提交

申请2018年下半年答辩的研究生,须在2018年11月5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aep.gscaas.net.cn/)提交答辩申请、上传学位论文,并由导师、研究所在11月10日前完成审核。上传的学位论文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通过研究所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全文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15%、章节疑似复制比不得高于30%。

(二)论文格式须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论文与摘要写作规范》的要求。双盲评阅论文须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培养单位名称、致谢及作者简历(其他格式要求与非双盲评阅论文一致)。

二、论文格式审查

论文提交并经导师、研究所、学位办公室审查通过后,通过系统送审进行论文评阅;不合格者将退回修改,需重新提交逐级进行审查。请及时关注审查结果。

三、论文双盲评阅

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继续实施双盲评阅,博士生双盲评阅比例为100%,硕士生双盲评阅比例为30%。提前毕业硕士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双盲评阅。硕士双盲评阅名单每年上半年通过系统公开随机抽取,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四、评阅专家选取

双盲评阅论文的评阅专家由学位办公室通过系统按学科专业随机指定;非双盲评阅论文的评阅专家由研究生的答辩秘书通过系统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评阅专家构成的规则在专家库中选取。

五、评阅结果处理

(一)全部评阅专家均“同意答辩(较小修改)”,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否则答辩无效。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后答辩。

(二)评阅意见中有“较大修改后答辩(答辩前须重新送该专家二次评阅通过)”的,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由学位办公室再次送该专家进行复评,通过后方可答辩。

(三)评阅意见中有一份“不同意答辩”的,另增聘两名评阅人;有两份及以上“不同意答辩”的,本次申请无效。

六、论文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专家由研究生的答辩秘书通过系统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有关答辩委员会构成的规则在专家库中选取。答辩委员会人数须为单数

(二)答辩程序

论文答辩工作由研究所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权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培养点组织实施。答辩程序如下: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2.申请人报告论文要点,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

3.专家提问,申请人答辩;

4.导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简历、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等;

5.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评阅意见,答辩委员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决定是否通过答辩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对论文水平(按照优、良、中、差四级)做出评定,并讨论答辩委员会决议;

  1. 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7.申请人对宣布的结果表态并向答辩委员会致谢,答辩结束。

(三)答辩截止时间

2018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须在2018年12月15日前完成。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经导师审核后,提交到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

七、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一)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审查

各研究所应在研究生答辩完成后组织召开本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过程须严格遵守《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审查办法》的规定,每篇学位论文须至少指定两位主审专家进行评审,重点审查论文格式、内容及研究生对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后,提出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会议须形成报告书和会议记录。

(二)优秀学位论文推荐

各研究所可在本所建议授予学位人员中推荐2019年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不超过本所建议授予学位人数的10%(博士、硕士分别计算)。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者,最多可推荐1人。推荐名单须排序。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须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的规定。

(三)提交材料

经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后,务必于2018年12月20日前以研究所为单位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页均要求原件,各项表格不得涂改)提交到学位办公室,逾期提交及研究生个人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1.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学位论文还须提交word、PDF电子版)

(1)学位论文(纸质版:中国学生5本、留学生6本;word、PDF电子版命名规则:学号-姓名-博/硕士学位论文)

(2)学位申请表(2份)

(3)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签名表(1份)

(4)学位论文答辩报告书(2份)

(5)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1套)

(6)学位论文答辩记录(1份)

(7)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系统中打印)

(8)毕业生登记表(须贴照片,2份)

(9)在校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表(1份,系统中打印),并附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录用证明原件

注意:①留学生须提交上述材料中的(1)~(6)项,另外还须提交学位论文评阅书(1套)。留学生照片及授予学位人员信息汇总表由国际教育处统一收集。

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需要提交第(8)项,另外须提交两张2寸蓝底证件照片。

③往届已毕业、本次申请学位者,须提交上述全部材料,其中(2)、(7)、(9)三项须重新填写。

2.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1)学位论文(1本、PDF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博/硕士学位论文

(2)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1份、word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姓名-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

(3)成果证明材料(1套、PDF版),电子版命名规则:序号-姓名-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序号须与优秀学位论文申请表中的序号一致),例如:1-张三-SCI论文-Science;2-张三-国家发明专利-专利名称

3.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纸质版、电子版)

(1)研究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报告书、会议记录(1份、word版)

(2)建议授予博/硕士学位人员名单(1份、word版)

(3)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单(1份、word版)

4.毕业但不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纸质版1份、word版)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学位办公室对全部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不合格者,不提交学科评议组及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二)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但因未发表学术论文等原因不具备申请学位资格的,无须提交纸质答辩材料,但要在系统中完成答辩决议维护并报送毕业但不申请学位人员名单。

(三)除系统中打印的表格外,学位论文模板及其他相关表格均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管理”栏目或系统中下载(部分表格、模板有所更新,请及时下载)。

(四)从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及学位论文至确认学位信息、研究所学位会审核的各环节均须在系统中操作,有关操作说明见附件。

(五)学位论文厚度能够保证正常打印书脊(小三号仿宋字)的,应双面打印;否则应单面打印。

(六)留学生论文评阅及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1.留学生各环节暂不在系统中操作,论文评阅由研究所组织实施,以纸质版送审。评阅人构成须符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评阅方式为非双盲评阅。评阅费由导师先行垫付,之后由研究生院支付给导师。

2.留学生学位论文除姓名、论文内容为英文以外,其他格式要求与中国学生一致。另外须有中文题目及中文摘要。

3.留学生须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表格中,除姓名、答辩记录内容为英文以外,其他均以中文填写。

4.留学生所有提交材料中的姓名,均要求与其本人护照中的姓名完全一致。

 

联系方式:

田松杰(博士)  010-82106486

高枫岚(学术学位硕士)  010-82109686

罗  文(同等学力硕士)  010-82108344

王晓茹(专业学位硕士、系统问题)  010-82106597

王梦雨(材料接收)  010-82107144

陈黎明  010-62190397

 

附件:1.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论文评阅及答辩模块操作说明

      2.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学位信息确认模块操作说明

      3.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研究所学位会模块操作说明

 

 

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