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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季度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各位同学:

兹定于3月17、18、19日进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的医药费报销工作。请14级同学于17日、13级同学于18日、12级同学于19日携带本人学生证报销相关单据到研究生院办公楼二楼第二会议室进行报销。

备注:京内所同学只能本人报销,不允许别的同学帮忙代报,请同学们自备零钱,便于报销。未进行注册的同学取消全年报销资格(关于新学期注册,无特殊理由不允许请假)。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