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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三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的通知(仅限2013级申请)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激励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鼓励优秀的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综合素质。经与大连三仪动物药品有限公司协商将设立 “三仪奖学金”。目前“三仪奖学金”奖项包括“三仪最佳论文奖”、“三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

现在开始进行“三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的申报工作,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可以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奖励设置:

三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10—15名(不受专业限制,仅限2013级申请)

奖励金额:

三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一次性奖励1000元/人

获奖条件

学生获得奖学金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较高的思想品德修养,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品行端正,能充分体现当代研究生的精神风貌;

3.学习成绩优良,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6.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成员,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获得研究生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的班委成员,同时获得研究生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的支部委员,同时获得研究生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2.所修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评选时间和程序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评选程序:由学生本人根据获奖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三仪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奖”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研究生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及研究生会主席团审核通过后,并附工作总结、成绩单、有关证书等相关材料,于8月29日上午11点前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处325房间,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excel(不是申请表)发送至邮箱:liainuo@caas.cn  缺少汇总表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