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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9年,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开始实施硕士、博士学历学位教育,是我国国家级科研机构举办研究生教育的先行院所之一。研究生院始终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根本,秉承“明德格物、博学笃行”校训,以“立足科研、质量为本、科教兴农”为己任,培养了一批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勇担兴农报国和民族复兴大任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高层次人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生院拟公开招聘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2日。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在系统内附件管理模块上传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在校成绩单、获得奖励、学术成果、毕业前3年以来社保缴费记录、个税缴纳记录及本人承诺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进行下一步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招聘。

(三)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疫情情况、笔试人数、考生地域分布等确定笔试时间和方式,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笔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具体安排以研究生院面试公告为准。如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3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依据排名,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具体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届时请获得资格的考生按要求参加。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应聘人员在三甲医院按照公务员标准完成体检。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有关材料上报审批。

(八)待遇情况: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务必详尽、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系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专业要求范围内,也不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考生在校期间应为非在职、非就业状态,要按照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010)82106613。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