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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2019年7月12日印发)

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遴选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在科学、公平、全面考核和评价的基础上有效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特制订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

第一条 选拔原则与方法

    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采用硕士生自行申请,研究所考核,研究生院审核的方法进行。在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时应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条 申请者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我院非同等学力报考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如采取硕博连读的方式选拔博士生,只允许在本院专业学位的在学硕士生中遴选。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博士生入学体检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保证能够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优秀,无缺考、不及格和重修科目。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取得阶段性进展,并与博士研究生阶段拟进行的研究能够紧密衔接,有可能取得创性科研成果。

7.招生类别属定向培养的,须征得定向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三条 提交材料

1《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需提交近五年内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并达到规定分数的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包括:TOFEL(72分)、IELTS(A类学术类,5.5分)、GRE(新2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4或TEM-8考试合格)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或CET-6,425分)。本科至硕士连续在读的应届生CET-4、CET-6成绩证明不受时间限制。未取得相关英语成绩的最晚可以参加当年12月的考试并达到规定成绩。

3.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研究员或副研究员(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报考攻读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5研究所可规定申请人提交其他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第四条 选拔审批程序

1研究生申请。硕士研究生本人在硕士阶段的第三学期向所在研究所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提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与拟接收导师审核。

2.及推荐名单公示。研究所对导师审核后的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符合第二、三条规定的条件。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候选人名单进行会议评审,确定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与拟接收导师名单研究所在1020日前将硕博连读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硕博连读推荐名单统一在网上公示,并在下一年度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对推荐名单上拟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做相关标注。

3.考核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所成立不少于5人的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参照相应学科、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对推荐名单中的申请人进行考核。申请人应重点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科学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进入博士学位阶段深入研究的设想与预期结果,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硕博连读考核时间应早于本所博士公开招考复试时间,申请人应当在考核前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统一考核和评分,确定最后的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后,将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于下一年4月15日前将拟录取硕博连读生的《申请表》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报名。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相关要求,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5.研究生院审核、公示与批准。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各研究所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核。上报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生如未达到相关规定的要求,将取消硕博连读资格,其指标由研究生院统筹使用。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如无异议,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批复。

 考核内容

研究所成立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参照相应学科、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申请人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具体考核办法由研究所制定。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事项

1研究所应按照《选拔办法》并结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在办法中明确负责部门具体规定硕博连读申请条件(申请条件应不低于选拔办法》要求)、各环节时间要求、考核形式及程序、考核小组人员组成(人数、职称、院外专家比例等)、研究所与研究生院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内容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所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30%。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用研究所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3硕博连读的接收优先选择原导师,或选择同一研究所相同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具备招生资格,具有支持研究生连读的条件。每名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不超过1名,院士不超过2名。

4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研究所内、本学科进行。如跨研究所和跨学科选拔,研究所需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跨学科和跨研究所选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证明材料,由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5.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五学期开始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具体培养要求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6.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向院学位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7.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研究所应当及时公开选拔办法、评审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并对选拔结果负责。

8.若出现本规定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的情况,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9.本办法由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暂行办法》(农科研生〔20161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