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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完成回所课程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须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包括回所课程在内的全部课程学习。回所课程教学组织方式目前有“研究所统一组织”与“导师组织”两种。现将2018级研究生完成回所课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研究所统一组织的回所课程,研究生根据教学计划按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选课。课程结束后,研究所在6月30日前将考试试题、课程成绩登记表寄送至研究生院,具体工作按照《研究生回所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利用网络组织课程在线教学,避免人员聚集;如组织线下开课,应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二、对于导师组织的回所课程,流程如下。

(一)研究生在系统完成回所课程选课。即日起,导师组织的回所课程已在系统开放选课,选课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二)研究生将回所课程材料(《课程登记表》、试题、答卷等)电子版提交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具体提交时间由研究所确定。回所课程材料要求可查看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或《课程简介》。《课程登记表》中的签字栏可用电子签名(教师签名的电子截图)代替,研究生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研究所审查研究生回所课程材料,确保符合要求,同时确认研究生已在系统选择相应回所课程。

(四)研究所在6月30日前,将审查合格的回所课程材料电子版(每个学生材料单独建一个文件夹,以学号命名)以及填写完整的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同时将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纸质版(研究所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寄送至研究生院。

三、待回所课程成绩录入系统、研究生课程成绩系统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才可在系统提交中期考核材料。

四、2018级与中国农业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须完成我院回所课程;与国内其他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高校要求完成课程学习,是否需完成我院回所课程由研究生、导师、研究所根据高校要求确定。

五、兽医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以及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回所课程管理有关工作由兽医学院另行通知。

 

附件:1.硕士生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导师组织)

2.博士生回所课程成绩汇总表(导师组织)

 

联 系 人:卓炯

联系电话:010-82108757

电子邮箱:zhuojiong@caas.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研究生院办公楼314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