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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规范研究生过程管理,根据我院《研究生开题报告暂行规定》,现就2018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学术学位开题报告选题应与学科研究方向保持一致。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选题以结合生产实践为原则,针对农业生产、管理、经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开展选题及研究。

二、组织。培养点所在的研究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可聘请行(企)业专家参加。研究生在开题报告会前需完成文献综述报告并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表》相关内容,具体工作按照《研究生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执行。《文献综述》与《研究生开题报告表》模板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载。

三、审核。开题报告评议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提交电子版《文献综述》和《研究生开题报告表》,导师和研究所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经研究生院(学院)审核通过后,计2学分。研究所对纸质版《研究生开题报告表》盖章、存档。

四、时间。开题报告工作包括开题报告的组织、学生提交材料和导师、研究所在系统中审核等。2019年5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9月30日前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五、其它

1. 开题报告没有通过的研究生,须按照规定重新开题。第三次开题仍未通过者,由研究所上报研究生院(学院),按规定终止培养,作退学处理。

2. 开题报告经研究生院(学院)审核通过后,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选题方向者,需由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选题变更备案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下载),导师签署意见并经研究所主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公章)、研究生院(学院)备案后,重作开题报告。

3. 未按期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取消其中期考核评优资格。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开题报告者应提前提交《延缓开题报告备案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下载),延缓期限不超过2个月,视同按期完成;延缓期限超过2个月,由研究所登记备案,视同未按期完成。

4. 高校联培博士按以上要求完成开题报告工作,同时还需准备相关高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开题报告所需提交的材料并满足相关要求。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