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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规范研究生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我院《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现就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在中期考核前,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习计划、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包括回所课程)、学术活动、实践研究(专业学位)、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科研记录规范,论文研究进展顺利等。研究生完成《论文进展报告》、多媒体PPT报告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自我鉴定”,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进行中期考核。《论文进展报告》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模板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载。《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无记名评分表》可从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培养”栏目下载。

二、培养点所在的研究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中期考核的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等按照《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考核小组需对研究生开题阶段与中期阶段选题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如属于更改课题,中期考核不予通过,研究生需重新开题。

三、中期考核报告会结束后,研究生须根据考核小组的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论文进展报告》和《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并及时登录系统填写提交。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2016级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所有工作,包括组织、评审、系统审核以及中期考核优秀生的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25%)。中期考核经研究生院(学院)审核通过后,计1学分。研究所对纸质版《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盖章、存档。

四、未按时完成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其论文答辩申请将推迟半年受理,并取消其中期考核评优资格。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中期考核者应提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最长可以顺延4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期考核后可按期受理其论文答辩申请,但没有资格参加中期考核评优。

五、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科研记录检查不合格、考核分数60分以下),视同没有按时完成中期考核,3个月后须重新进行中期考核。

六、研究生院(学院)根据研究所中期考核结果组织中期考核优秀生评选工作。

七、高校联培博士按以上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工作,同时还需准备相关高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中期考核或论文进展考核所需提交的材料并满足相关要求。

 

联系人:刘丽娜 82109751   liulina@caas.cn

温洋   82106783   wenyang@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