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 规章制度

“陶氏益农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为鼓励优秀人才投身全球农业可持续发展事业,进一步加强陶氏益农农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氏益农公司”)与中国农业科学院的交流与合作,陶氏益农公司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设立了“中国农业科学院——陶氏益农奖学金”,用以奖励有志于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品学兼优的研究生。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推荐,使奖学金评定工作真正成为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积极性、激发研究生学农和爱农的重要手段。

二、奖学金设置与奖励金额

1、奖学金设置:

(1)    陶氏益农最佳论文奖: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5名;

(2)    陶氏益农农业可持续奖: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共7名;

(3)    陶氏益农勤学奖: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共计6名。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评选对象与评选条件

1、评选对象

中国农业科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籍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1)陶氏益农最佳论文奖: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2)陶氏益农农业可持续奖:二年级学生;

(3)陶氏益农勤学奖:一年级学生。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行为规范,品行端正,无任何处罚或处分记录;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4)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及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表现突出。

3、获奖条件

(1)陶氏益农最佳论文奖

a、所修学位课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

b、在科研活动中成绩显著,取得具有一定创造性和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获得院级以上奖励。或者在学术理论方面有一定见解,硕士研究生要求以第一作者、农科院为第一单位公开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文章,或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文章(含3篇,已接受并附清样亦可);博士研究生要求以第一作者、农科院为第一单位公开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2篇文章,或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文章(含4篇,已接受并附清样亦可)。

(2)陶氏益农农业可持续奖

a、所修课程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b、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群众基础扎实,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担任过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获得研究生院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c、在科研活动中表现良好,具有创新意识,发展潜力突出。

(3)陶氏益农勤学奖

a、第一学期所修课程中学位课不低于80分,其他课程不低于75分。

b、家庭经济困难:孤儿或残障学生;家庭受到重大自然灾害,经济来源受到很大影响,使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证者;家庭地处偏远、落后地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者;家庭成员由于有重大疾病或者残障而失去生活来源者;其他适合情况。

四、评选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导师推荐、集中评审、结果公示的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及导师推荐:个人根据申报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陶氏益农奖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推荐、研究所审查合格后,申请者于每年3月31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已发表文章、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申报勤学奖的同学还需要提供:家长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开具关于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家中父母为残疾人或有重病在身的,开具相关福利单位和医疗单位证明;住院治疗的,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费收据、诊断证明书及医疗费的明细表。证明及相关单据必须有提供者的签名和公章方为有效。

2、集中评审: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联合其他相关处室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获奖者,陶氏益农公司对拟获奖者进行审核,研究生院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最终获奖者,确定获奖者名单并上网公示(七天),对获奖者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研究所或研究生院反映情况。

3、获奖者名单及《申请表》由双方备案。

4、召开颁奖仪式,发放证书及奖学金。

五、其他

1、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需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荣誉证书,追回所发奖金。

2、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将综合考虑申请者已获其他企业奖学金情况,按照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受益的原则进行平衡性评选。

3、本办法自2015年5月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负责解释。